申請條件
您必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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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是學生的父母,監護人或年滿21歲的親屬,及
- 在您逗留期間有足夠的資金來維持自己和學生的生活,及
- 能夠提供住宿、福利和其他支持
簽證期限
通常取決於學生簽證持有人的逗留時間和年齡。
申請過程
申請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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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與嘉園升學顧問(QEAC No. L126) 進行咨詢
- 準備相關文件
第1階段:申請學校&選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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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選科
- 申請學校
- 獲取錄取通知書 (Letter of Offer)
- 支付學費
- 獲取入學確認書 Confirmation of Enrolment (CoE)
第2階段:申請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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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同時申請學生簽證(SC 500)和陪讀簽證(SC 590)
- 遞交所需文件
第3階段:獲批後續事宜
簽證獲批後,申請人仍須:
- 持續滿足該簽證的條件直至簽證結束,或直至學生18歲
學生簽證持有人可享之權利:
- 於澳洲讀書不超過3個月